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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點退房行規悄然松動
本市部分經濟型酒店推出辦會員卡延時服務最長可至下午兩點
在中消協公布的2009年十大消費維權舉措中,挑戰商業銷售、餐飲住宿等7大領域的潛規則成為重中之重,飽受爭議的酒店『中午12點退房』也成為關注的重點。記者近日在本市多家經濟型酒店發現,『中午12點退房』的行規已經悄然松動,對部分會員客戶酒店已將中午退房時間最長延遲到下午2點。記者程謨思
部分商家
會員可延長退房時間
昨天,記者首先來到位於友誼路上的漢庭連鎖酒店。據前臺服務人員介紹,如果現在辦理一天的入住手續,消費者必須要在次日12點之前到前臺結賬。當詢問是否可以延遲一段時間再結賬時,該服務人員表示,如果辦理普通會員卡,退房時間能推遲到下午1點;金卡會員可以將退房時間推遲到下午兩點,其間不多收任何費用。服務人員建議,如果住的時間不長,可以花28元錢辦理一張普通卡,在享受打折優惠的同時,還能累計積分,逐步昇級到金卡。隨後,記者又來到速8酒店和如家快捷酒店,得知辦理了會員卡的顧客可以享有『延遲退房』的優惠,最長可延至下午2時。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價格相對較低的經濟型酒店已經逐步打破規則,但是一些星級酒店仍然采用『中午12點退房』的慣例。水晶宮飯店的前臺接待人員表示,退房時間仍是中午12點。當詢問能否將退房時間向後延遲時,該服務人員稱,那就需要再加錢了。不過,據了解,本市的很多飯店對於老客戶都有相關的『延遲退房』活動。
業內人士
酒店應以消費者為重
酒店中午12點結賬的問題已經不新鮮了,不過,據《中國旅游飯店行業規范》中第十條明確規定:飯店客房收費以『間/夜』為計算單位(鍾點房除外)。按客人住一『間/夜』,計收一天房費;次日12時以後、18時以前辦理退房手續者,飯店可以加收半天房費;次日18時以後退房者,飯店可以加收一天房費。同時,由於中午12點之前退房是國際慣例,雖然該行規屢遭炮轟,但仍然普遍存在。
對很多消費者來說,12點退房很不方便,如孫小姐經常出差,很多時候都是上午辦事,下午坐飛機回去。可是如果中午12點就退房,她就需要拽著行李去飛機場等,或者帶著行李在酒店等。如果能晚點退房,她就可以在房間裡多休息一會兒了。
本市飯店協會主席常德勝表示,現在很多酒店開始根據客戶的需要適當延長退房時間,但是一味地延長退房時間也並不是長久之計。『一次延長後,客戶總會要求往後延長。反倒不如有一個退房的時間,更加便於管理。』業內人士分析,酒店行業應以消費者為本,現在商務型酒店越來越多,如果還是把行業規則放在消費者利益前面,最後損失的還是酒店本身。『應根據每個地方的特殊性來進行調整,通過不同的酒店設置不同的結賬時間,給消費者一個公平的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