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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淫地點就在老司法局宿捨的3樓 |
歷時10多個小時,貴州習水縣嫖宿幼女案庭審於昨天凌晨結束,此案將擇日宣判。習水縣法院透露,8日8時30分庭審開始,中午短暫休庭後,14時左右繼續審理,直至9日零時30分左右庭審全部結束。據了解,涉案人大代表母明忠暫時未審。
一審持續10餘小時
8日上午主要審判38歲的袁榮會,她被訴『強迫、容留、介紹婦女賣淫罪』。公訴機關指出,2007年10月,袁榮會在習水縣佳和市場非法經營旅社期間,認識了14歲的輟學女孩劉某及其男友袁某,3人商量由劉某和袁某尋找女生,帶到袁榮會位於習水縣老司法局宿捨的租住房內賣淫,由袁榮會聯系嫖客。袁榮會按嫖資的30%收取『衛生費』,剩餘嫖資歸劉某和袁某所有。而劉某和袁某則以打毒針、拍裸照、毆打等手段脅迫女生賣淫。
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袁榮會先後容留介紹11名中小學女生賣淫,至少邀約13人來嫖娼,包括5名公職人員和一名縣人大代表,其中陳孟然將一幼女帶到習水縣東方大酒店嫖宿。
法庭上,公訴人向法庭舉出了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等證據,並對證據進行了質證。就全案事實、證據、適用法律等問題進行法庭辯論。案件從8日8時30分開審,直到9日零時30分結束,合議庭決定擇日進行宣判。
僅4名記者獲准旁聽
習水縣法院門前從沒聚集過這麼多人。人們從四面八方湧到這裡,希望看到一群『傷天害理』之徒被繩之以法。
氣憤的人們試圖說服法警放他們進去,一位坐了40多分鍾車從土城鎮趕來的農民說,『受害女生的情況是隱私,被告人長什麼樣,不能讓群眾看一看嗎?』
媒體記者也從全國各地來到這裡,聯合要求進入法庭旁聽。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協調,習水縣法院和遵義市中院向貴州省高院提出申請。8日早上,諸媒體被告知,只有新華社和中央電視臺的4名記者可以進入庭審現場,但不得攜帶任何器材設備和紙筆。
人大代表暫時未審
9時30分,法警在法院的臺階下拉起一道警戒線。警戒線外,受害女生康倩的父親試圖進入法庭。在記者聯系他之前,他甚至不知道開庭的日期。8日一早,他帶著身份證和戶口簿來到法院,想申請進入法庭,看一看侮辱了他女兒的縣人大代表。但立案庭法官莫任利說,『按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的隱私權受到保護。』
康父拿出戶口簿,試著解釋作為未滿15歲的女兒的監護人,自己應該進入法庭旁聽。但法官說:『你進去,一是影響不好,二是確實違法。判了以後判決書會給你,你可以過幾天提起民事訴訟。』
另一位法官向康父解釋說,本案分兩個案件開庭,與康倩相關的被告母明忠(縣人大代表、利民房地產開發公司經理)當天暫時不審,所以康父無權進入法庭。
女生作證僅一分鍾
8日,受害女生王清在班主任老師和母親的陪伴下出庭作證。但是『很緊張』地等候了一上午並未被要求出庭,直到下午,她纔被一名工作人員帶到一間辦公室,裡面有6名身著制服的人。法官問她『有多大』『有多高』,並問『和李瑜是不是同班同學?』王清否認後,被帶出辦公室,整個作證過程『不到一分鍾』。
王清說,她並沒有在法院看到其他與本案相關的女生,作證時『有點害怕』,但現在心情比較平靜。
涉案5名公職人員詳情
姓名 職務 年齡
李守明 縣政府移民辦主任 47歲
陳村 縣同民鎮司法所乾部38歲
黃永亮 習水縣社保局乾部 28歲
陳孟然 縣馬臨工業區國土所所長27歲
馮支洋 縣第一職業高中教師 43歲
檢察院指控犯罪事實
2008年5月的一個晚上,馮支洋在袁榮會的電話邀約下來到租住房內嫖宿幼女王清,支付了100元。次日晚,馮支洋又欲嫖宿王清,由於王清身體不適而作罷。但在王清的要求下,馮支洋支付10元嫖資。同月的一天,馮支洋又來到袁榮會家中,嫖宿幼女李瑜並支付100元。
2008年4月的一天,李守明在袁榮會的電話邀約下到袁榮會租住房內,嫖宿幼女王清,支付100元。
2008年6月某日晚,劉某電話聯系陳孟然,談妥以400元嫖宿『處女』。後陳孟然將王清帶至習水縣東方大酒店進行嫖宿,因懷疑王清不是『處女』,經與王清還價後,支付100元。
2008年5月某日晚,馮勇到袁榮會家中嫖宿幼女李瑜,支付1500元嫖資……
焦點
是嫖宿還是強奸
對於此案為何以『嫖宿幼女罪』起訴,而不是『強奸幼女罪』,二者有何不同?
此前,習水縣檢察院檢察長曾解釋說,這是為了更嚴厲地打擊犯罪,因為嫖宿幼女罪的量刑起點是5年,相對於強奸罪的量刑起點3年更高。
此言一出,質疑聲不斷。有評論認為,這位檢察長只向民眾介紹了最低刑,而閉口不談最高刑。因為強奸罪是一個遠重於嫖宿幼女罪的罪種,根據《刑法》規定,嫖宿幼女罪最高判15年有期徒,即便數罪並罰也只能判20年,而強奸幼女罪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死刑。
最先參與偵查的遵義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案件偵查大隊大隊長陳傑說,公安機關最初就是以涉嫌『嫖宿幼女罪』對嫌疑人進行提訊逮捕的,因為根據司法解釋,是否構成『嫖宿』的兩個條件為『明知』和『有經濟交往』,辦案人員認為二者具備,所以定性為『嫖宿』而不是『強奸』。(文中未成年人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