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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央行表示,我國將加快制定《放貸人條例》,社會關注已久的民間借貸問題有望得到重大突破,企業和個人都可能成為『只貸不存』的放貸人。 【點擊觀看全文】
央行加快制定《放貸人條例》 民間借貸合法化—— |
為使中小企業『有錢過冬』,個人和企業經過批准將能合法從事放貸業務。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副局長劉萍昨天透露,由央行起草的《放貸人條例》草案已經提交國務院法制辦,一旦條例通過就意味著銀行在信貸市場的壟斷地位被打破,『民間借貸陽光化』在國家立法層面得到確認。【點擊觀看全文】
業內人士指出,《放貸人條例》的推出有助完善支持小額貸款組織發展的法律環境。規范、有序發展的民間借貸,有利於打破我國長期以來由商業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壟斷市場的格局,促進多層次信貸市場的形成和發展。【點擊觀看全文】
上周,央行有關負責人向媒體透露,由央行起草的《放貸人條例》草案已經提交國務院法制辦,民間借貸有望通過國家立法形式獲得規范。業內人士指出,包括四川在內的全國大多數中小企業都面臨融資難的問題,《放貸人條例》若施行,將使四川上百億民間借貸資金投向銀行關注不到的地方,解決四川中小企業的燃眉之急。【點擊觀看全文】
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3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確定了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會議指出,要創新融資方式,通過並購貸款、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和規范發展民間融資等多種形式,拓寬企業融資渠道。【點擊觀看全文】
新聞背景—— |
釋放民間融資活力對拉動民間投資 保持經濟增長意義很大
08年12月3日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確定了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會議指出,要創新融資方式,通過並購貸款、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和規范發展民間融資等多種形式,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盡管一直缺乏准確的統計,但無疑民間借貸的總量是很大的,專家認為,在當前保增長壓力不減,而社會投資相對不足的背景下,釋放民間融資是適時之舉。
專家認為,當前國家推出4萬億元投資計劃,近幾個月信貸猛增,但資金大部分仍然流向大企業、大項目,對發展中小企業和縣域經濟不利。
據專家估算,民間資金總量至少在2萬億元左右,現在釋放民間融資的活力,對拉動民間投資,保經濟增長意義很大。但政策也要把握好規范和激勵的尺度,以真正起到輸導民間融資的效果。
事實上,民間金融『陽光化』早有先例。如我國香港地區就有《放債人條例》,其中規定:任何人經過注冊都可以從事放債業務,利率、金額、借款時間和償還方式由借放款雙方自行約定,但利率不得超過規定的年息上限6厘以上。如南非《高利貸豁免法》規定,機構或個人只要是發放5000美元以下的貸款,不管其利率高低,只要到管理機構登記就算合法。
延伸閱讀—— |
放貸人條例草案已經提交國務院法制辦,一旦通過,民間借貸將在立法層面確定,這勢必造成典當業務的分流。在郭金山看來,『洗牌已經開始』。他分析說,風險和回報都是成正比的,不能只看到利潤,而不看到風險。典當行業也存在一定風險,而現在典當行在地區之間、行與行之間的差異特別大,在金融危機的背景下,一些不注重管理的典當企業終將淘汰出局。【點擊觀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