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
由市文明辦、市總工會聯合開展的第三屆天津市職工職業道德建設『雙十佳』評選活動,從7月15日起至7月25日為公眾投票有效期,現將推薦出來的21個候選單位和20位候選個人在全市范圍內予以公示,歡迎廣大讀者踴躍參與。對公示中的某候選單位或候選個人有異議者,請於7月25日前以電子郵件形式發至天津市職工職業道德建設指導協調小組辦公室郵箱;也可郵寄到天津市總工會宣教部(以郵戳日期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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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須知 |
投票時間:7月15日--7月25日
一、天津移動、聯通、小靈通發送候選單位或候選人編碼(如:a1或b1)至10628728839(信息費1.0元/條,不含通信費),每個手機號每天限投10票,多投無效,同一個身份證號職能填寫一張選票,多投無效,個人信息不全,選票無效。
二、網絡投票:
請登錄北方網或市總工會網,點擊『評選』專欄,詳見投票說明。(點擊查看更多投票辦法)
網絡投票說明:同一IP地址一次最多選10個候選人,半小時允許投票一次(半小時以內連續點擊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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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規則 |
7月15日,天津工人報、北方網和天津市總工會網,刊登候選單位和候選個人事跡。參加評選的職工可通過報刊、網絡、短信等方式,在所有候選單位和候選個人中各選10個單位和10名個人進行投票,選投10人(個)或10人(個)以內為有效票,超過10人(個)視為廢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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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步驟 |
一、評審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規范程序,嚴格把關,擇優選拔的原則;
3、堅持有利於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的原則,兼顧不同地區、行業、職業、性別、崗位、職務和人群特點;
4、原則上一個行業不得超過1個(名)。
二、資格審查
6月底以前,在各工委推薦的基礎上,由指導協調小組辦公室負責按照《通知》要求和《評選表彰辦法》的規定,對各系統推薦的候選單位與個人進行資格審查。
三、公眾投票
1、7月下旬,在天津工人報、北方網和市總工會網進行為期10天的公示,並組織職工通過天津工人報、北方網、市總工會網和手機短信進行公眾投票。
2、8月中旬,根據公眾投票結果,按40%的權重分計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四、評委投票
8月初,組織評審委員會成員進行評選投票,並按60%的權重分計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五、總分計算與排名
每個候選單位和候選個人的總得分,按公眾投票得分與評委投票得分相加的累計總分為總得分。計算公式為:
公眾投票得分=某候選人(單位)公眾投票得票數÷投票總人數×40%×100分
評委投票得分=某候選人(單位)評委投票得票數÷評委總數×60%×100分
以上兩項得分相加為總得分,累計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分別排列出前10位的候選單位和候選個人名單。
六、總體平衡與微調
若出現入圍候選人(單位)過於集中於某些地區或行業時,評委會有權在充分醞釀的基礎上,本著有利於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的原則,兼顧行業分布等因素,進行適當微調,報『雙十佳』指導協調小組最終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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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依據 |
『天津市職工職業道德建設十佳單位、先進單位』稱號,授予在天津市職工職業道德建設中有突出成就的單位。本款所稱『突出成就』,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組織領導堅強有力,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職業道德建設深入紮實,崗位技能培訓成效明顯,勞動關系和諧;[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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